【分享】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专项地方性法规,5月起施行

《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专项地方性法规,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将政府主导、依法征收的城中村改造全过程纳入法治轨道。 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要求,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六大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为凝聚共识、吸纳民意,《条例》在立法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召开近场征求意见座谈会,近场专题论证会,组织开展余次立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房地产企业等各方面意见,收集意见建议余条,并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于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均予以充分吸纳。


人民网广州月日电(王雅蝶)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年月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年月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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